11月13日,我院组织全体教师以支部为单位集体学习了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等文件,学习活动由各支部为单位进行。
高校教师为了确保完成自己的培养人才、科学研究、服务社会的高校教师职能,必须要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来保证,否则难以有足够的责任感意识来保证,所以新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后面加了一条“为人师表”。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,全面提高高校师德水平,教育部、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研究制定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。该《规范》于2011年12月30日由教育部、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以教人〔2011〕11号印发。《规范》分爱国守法、敬业爱生、教书育人、严谨治学、服务社会、为人师表6个部分。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,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。之后,各支部还组织学习了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,在新的历史条件下,从公民道德建设入手,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,发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道德,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,努力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,是我们高校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。
学习结束后,各支部组织教师开展了以“学法律、讲权利、讲义务、讲责任”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,进一步深化广大师生对“权利与义务”的学习理解,教师们结合自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各抒己见,表达了自己对学法律、懂法律、遵法律的重要性的看法,通过交流讨论,老师们进一步熟知了法律法规,提高了法律观念和意识,为以后在工作当中自觉遵纪守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。
学院通过学习和大讨论等宣传活动,帮助学院广大教师全面理解《规范》的基本内容,准确把握《规范》倡导性要求和禁行性规定,使师德规范成为学院教师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。